第一条 综合部负责定期拟定、呈报公司年度、季度培训计划,收集、整理并及时发布各种培训信息,联系、组织或协助完成公司各项培训课程的实施,挖掘、培养和管理公司内部讲师队伍等。其他部门负责呈报本部门培训计划,做好本部门员工培训后的效果反馈、交流等。
第二条 员工培训包括入职培训、在职培训、脱产培训、外派培训等。培训应着眼于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与员工岗位工作紧密结合。
第三条 综合部应按计划组织新进员工参加入职培训,培训训合格后方可安排新进员工进入岗位工作。
第四条 在职培训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进行。培训内容在每年“公司年度培训计划”中确定,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实行。
第五条 脱产培训、外派培训根据公司实际工作需要,自行安排。
第六条 公司积极提倡和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各类与工作有关的教育培训,提高综合素质,但不应占用工作时间,影响正常工作。
第七条 培训考勤管理
1.所有培训一经报名确认,参加培训人员须提前做好准备工作,除特殊原因外,应准时参加;
2.所有参加培训人员须严格遵守培训管理规定,准时参加培训,严禁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开;
3.培训课程开始前由专人负责记录考勤,填写《培训考勤记录表》,考勤状况将作为员工工作考评的一项参考因素。
第八条 培训效果评估
1.培训课程由专人负责做好培训记录,培训记录作为培训课程及员工参训效果的一项评估依据。
2.对授课效果的评估,主要通过查阅培训记录、学员意见反馈、调查表、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
3.对员工参训效果的评估,主要通过培训结束后考试考核、实际操作演练、调查问卷等方式检查学员的接受程度和效果。
4.综合部对每次培训后的培训效果评估结果汇总后,呈报公司总经理审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