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聘任管理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3-10-31 16:23:00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 打印

第一条 员工招聘

1.公司每年年初核定公司及子公司员工岗位编制,不得超编制招聘和使用员工。

2.公司及子公司需增加人员时,须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提请董事会或决策委员会讨论决定,由综合部组织统一招聘工作。

3.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4.招聘形式: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

5.招聘考试程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6.招聘过程中,入围面试但未被公司录用的人员,综合部应将其纳入公司人力资源储备库中。

第二条 员工聘用

1.应聘人员经笔试、面试、考察合格后,按照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1—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新进员工入职流程

入职报到转入档案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或转入社会保险关系等入职培训试用期。

3.新进员工试用期内如有品行不良、工作状态欠佳或无故旷工等行为,公司可随时终止试用。

第三条 劳动合同管理

1.综合部应加强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依法为员工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及终止等手续。

2.子公司及公司各用人部门应积极配合综合部工作,以达到在规定期限前完成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及终止等相关手续,确保公司用工的合法性。

3.综合部应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的动态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程序、台账等内容。

4.劳动合同期内,公司兼并、合并、分立或名称变更时,原签订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5.劳动合同期内,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更换时,原签订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第四条 职务任免

1.公司正职、副职由市政府聘任;各子公司依据其章程办理,综合部备案。

2.公司部门正职、副职由公司总经理提名,总经理办公会议任免,综合部备案。

3.下列条件作为职务晋升的依据

1)忠诚于企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工作绩效显著、绩效考核列同级别职位前列;

3)个人工作能力优秀;

4充分了解拟晋升职务工作内容;

5)具备拟晋升职务要求的相关综合能力;

6)达到拟晋升职务所规定的学历、工作阅历要求等任职资格;

7)其他。

4.下列情况作为职务降级的依据

1)绩效考核中连续两次得分处于基本合格及以下档次;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3)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

4)业务推进不力,影响工作;

5品行不端,造成不良影响;

6)其他。

第五条 离职

1.公司正职、副职离职须报市政府审批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子公司正职、副职离职按规定程序办理;

2.公司部门正职、副职及其他由公司任命的人员辞职,须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并审批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3.公司上述以外的员工辞职,由综合部核准,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办理离职手续;

4.员工离职前须办理工作交接、物品移交、财务结算等手续,必要时,签署保密协议。

第六条 公司及子公司须于每年110日前编制《员工花名册》,每季度末填写《员工变动情况汇总表》,报公司综合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