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公司档案主要有文书档案、合同档案、设备档案、项目档案、项目尽职报告、会议记录、财务档案及人事档案等。
第二条 档案的存储形式
档案资料可以是文字资料,音像资料、磁盘资料和图片资料等。
第三条 档案管理原则
档案管理坚持及时、真实、齐全、清晰、手续完备、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四条 档案管理职责与分工
1. 法律岗位工作人员负责对公司合同档案的立卷、归档和管理。
2. 项目岗位工作人员负责对已投资项目的立卷、归档和管理,项目材料要求同步建立电子档案,在已投资项目投资结束后应将其档案备份,并定期移交综合部统一管理。
3. 综合部门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和公司登记资料、车辆资料的管理。
4. 主管会计负责财务档案的立卷、归档和整理。
5. 各职能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存档资料的收集、整理、送交。
6. 文书档案由综合部统一管理。
第五条 归档要求
1. 上级来文:经公司总经理签署传阅办理意见,传阅后连同办结的资料一同登记存档。
2. 公司的上报材料和发放的文件:由发文单位将签署齐全的拟稿纸和原件登记存档。
3. 凡归档的文件资料,应是原件,并要求书写资料优良、格式统一。
4. 归档的声像资料应详细注明内容、时间、地点、人物、摄像或录音人。
5. 移交文件资料时,交接双方应清点核实无误,并在移交目录上签字。
6. 凡需归档的文件资料应及时移交、整理、归档,不得无故拖延。
第六条 档案管理
1. 公司对未移交的档案应进行分类、编号、妥善保存。
2. 为确保档案的安全,公司要注意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晒、防尘、防虫、防高温。
3. 公司应定期对所保管档案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七条 保密要求
1. 公司员工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养成良好保密习惯。
2. 公司员工不得对在执业过程中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及档案资料泄露给他人。
第八条 借阅档案要求
1. 公司档案主要供本公司利用,一般不外借。
2. 公司正式职工,因工作需要,对公司相关档案可以查阅。
3. 员工在查阅公司档案时应精心爱护档案,不得转借、拆卷、抽页、涂改,以确保档案完整。若有遗失,需写明情况报总经理酌情处理。
第九条 档案转递移交应列明移交目录,交接双方在核对无误后在交接记录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