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在生活中的运用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4-10 15:06:00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 打印

    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百姓生活息相关。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请他解读民法典草案亮点

    见义勇为免责

    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解读:现实中因救人反被告的事件多次发生,“扶不扶“救不救”一度困公众。民法典草案明确了侵权人和受益人的各自责任,同时也明确了见义勇为者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有助于杜绝“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

    小区共有场所收入归业主

    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解读:小区电梯广告、外墙广告收入归谁?物权法的规定并不明确,引发了些矛盾纠纷。民法典草案明确,利用小区业主共有场所产生的收入属于业主共有这将发挥定分止争的作用,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禁止高利放货

    规定:禁止高利放货,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虑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解读:近年来,“校园货”“套路货等频发,高利货题引起广泛关注。民法典草案禁止高利放货,表明了国家鼓励人们投资实体经济,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解因高利放货导致的一系列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