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文格式规范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3-10-31 16:40:00   您是第0位浏览者 字体大小:【     】 打印


为使公司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公文格式规范。

一、标题

(一)字体要求: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

(二)内容要求:编排于文件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或编排于起始行,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二、正文

(一)字体要求:三号,方正仿宋简体;正文中数字,三号,Times New Roman字体。

(二)内容要求:编排于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或编排于标题下第二行;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公文内容应简明扼要、准确规范。

(三)结构层次:结构层次序数依次用一、”“(一)”“1.”“1标注;第一层用三号黑体字,第二层用三号楷体-GB2312字,第三层用三号方正仿宋简体加粗,第四层用三号方正仿宋简体字。

三、页面设置

(一)页边距设置:3.7cm、下3.5cm、左2.8cm、右2.6cm

(二)页码设置

1.字体要求:四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如—1—)。(注:非正式文件可以直接在页脚插入页码居中排列即可。)

2.内容要求:编排在公文版心下边缘之下,数字左右各一字线上距版心下边缘7 mm;单页码居右空一字,双页码居左空一字;公文的版记页前有空白页的,空白页和版记页均不编排页码;公文的附件与正文一起装订时,页码应当连续编排。

(三)段落设置

1.段落格式:首行缩进2字符。

2.段落行距:固定值30(单倍行距为32,可根据内容及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缩减)。

四、公文中其它要求

(一)份号、密级及紧急程度

1.份号:如需标注份号,用6位三号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2.密级和保密期限:如需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用三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3.紧急程度:如需标注紧急程度,用三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

如需同时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按照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二)发文机关标志、文号及签发人

1.发文机关标志: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组成,发文机关标志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mm,小标宋体80号字,颜色为红色。联合行文时,应当将主办机关名称排列在前,文件二字以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为准上下居中排布。

2.发文字号: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编排,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

3.签发人:格式为为签发人:签发人姓名,居右空一字,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签发人三字用方正仿宋简体,签发人姓名用三号楷体-GB2312字。

(三)分隔线

发文字号之下4 mm处居中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分隔线。

(四)主送机关

编排于标题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顶格,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五)附件说明

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 XXXXX”);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六)成文日期、发文机关署名和印章

1.成文日期: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编排;成文日期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

2.发文机关署名:发文机关署名编排在成文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三行、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

3、印章: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使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心偏下位置,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印章用红色,不得出现空白印章。

(七)附件

附件应当另面编排,并在版记之前,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三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附件标题居中编排在版心第三行。附件顺序号和附件标题应当与附件说明的表述一致。附件格式要求同正文。

如附件与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当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编排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注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

(八)版记

1.版记中的分隔线:版记中的分隔线与版心等宽,首条分隔线和末条分隔线用粗线(0. 35 mm),中间的分隔线用细线(0. 25 mm)。首条分隔线位于版记中第一个要素之上,末条分隔线与公文最后一面的版心下边缘重合。

2.抄送机关:如有抄送机关,用四号方正仿宋简体,在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之上一行、左右各空一字编排。抄送二字后加全角冒号和抄送机关名称,回行时与冒号后的首字对齐,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名称后标句号。

3.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一般用四号方正仿宋简体,编排在末条分隔线之上,印发机关左空一字,印发日期右空一字,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后加印发二字。

4.版记中如有其他要素,应当将其与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用一条细分隔线隔开。

注:20121129日,以宿工投综〔20121号文件印发施行。